我所認識的青梅竹馬當中,最經典的一對是上幼兒園的時候就認識了。男孩在幼兒園的時候曾表演當眾便溺,被當班長的女孩嚴厲批評並報告老師,那個時候,兩個孩子還有點敵對的味道。
等到稍大一點,男孩隨父母遠赴新疆,青梅竹馬之間隔了幾千公裡的路途,十幾年後,兩人竟然在同一個大學的同一個專業裡成了同班同學。還能說什麼呢?除了緣分二字,簡直就找不到更合適的詞匯。有一次,在北京的沙塵天氣裡,我看見男孩用大風衣緊緊地把女孩裹在懷裡,此情此景讓我覺得:老天爺一定是個可愛的小老頭!
是青梅竹馬,也有緣分見面,但未必就能成就婚姻大事,這樣的例子我也見識過。男孩和女孩在一個部隊大院長大,雙方的父母是朋友,兩家是鄰居,從幼兒園到大學,倆人都是同學,甚至畢業分配工作都在一個地方———工作單位甚至在一條街上。這概率應該夠小了吧?這應該是緣分了吧?可惜,兩人最終沒有走到一起。女孩對此也很詫異,她也搞不明白是為什麼,可能是因為她初中的那個同桌捷足先登吧?她最後嫁給了初中同桌,那個青梅竹馬的男孩一定是青春期遲到型,讓別人占了便宜。
那些快樂的事情,我家老王樂意和我一起分享,特別是講到他小時候在農村的經歷時,經常很神往地握住我的手說:唉,可惜,那個時候我怎麼就不認識你呢?他是希望我能和他青梅竹馬,一起分享在大草甸子裡奔跑的樂趣。
青梅竹馬,這個詞太誘惑人了。我也希望有個青梅竹馬的男孩,和我一起度過人生的悲喜交集。可惜,30年前,我和老王中間橫亙了整個的東北大平原,實在是無緣相見。
老王最難忘的青梅竹馬是他的鄰居,一個胖乎乎的小女孩,他到現在還清楚地記得第一次拉住女孩手的感覺:肉乎乎、軟乎乎的手,還出了不少汗。還沒等到老王懂得什麼是愛情,女孩就嫁了人,後來聽說去做了皮肉生意,這讓老王多少有些悵惘——那個青梅竹馬的肥皂泡就這麼不留餘地地碎裂了。
我唯一能想起來的青梅竹馬是那個叫劉鎮的小男孩。上育紅班的時候,我家離學校特別近,劉鎮每天早早就跑到我家,等我一起上學,而這個時候,我甚至還沒有起床。有一次,我就趴在被窩裡,劉鎮把胳膊肘支在床沿上,給我展示他的12支小蠟筆,擺弄到最後,他很慷慨地把一支棕色的送給我--這是我的第一支蠟筆。
劉鎮當年就像一只跟屁蟲一樣圍著我轉悠,也記不得是什麼時候,他從我的視線裡消失了,等我讀到郎騎竹馬來,繞床弄青梅的時候,環顧四周,我發現:劉鎮已經不見了很多年。相逢對面不相識,他現在是什麼樣子我都不知道。我印象中的他,恐怕永遠是六七歲的模樣了。
老王對我說:如果有來生,咱倆從小就在一起吧!這是個關於來生的青梅竹馬的約定,不知道老天爺會不會讓我們在來生重逢呢?如果有來生,我希望你還能認得我!因為我在你心裡留下了很多記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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