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不想對此關注,一來覺得這個更多地屬於性社會學話題,二來覺得關注它的本身就是強化它,但近期看到了彭曉輝教授博文《關於性成癮的討論》,聯想過去曾經、目前正在面對的涉及此類抱怨的來訪者,意識到這不僅是缺乏學術嚴謹和積極社會意義(人權的、多元包容的)的言語現象,它對易受暗示的個人容易造成負面影響,對原本已深陷性強迫思維折磨的個人更是雪上加霜。加上近期又有媒體就這一話題來問起我。本著性治療所應遵循的生物—心理—社會綜合模式,就決定為此說點什麼。
在對這一詞的背後觀點的反對之下(只能說是詞,算不上概念),覺得它的出現和傳播甚至是對現代人的智商、思維能力的一絲嘲諷。因為判斷這一詞是否成為一個概念,其實不需要太高深的知識和復雜的邏輯思維:
就我已有的、或許也是大多數人對 成癮所容易聯想到的是指毒癮、煙癮、酒癮等等,術語為物質依賴(這也不難理解)。在上述例子裡,最顯而易見的特征是:這些物質會對人造成明確生理解剖意義的損傷。如果把性行為放進來比較,得先衡量:通常情況下,性行為對身體健康有損害嗎?!就我有限的醫學知識,只知道在患有某些比較嚴重生理疾病情況下,性行為才對人身體健康不利(例如嚴重心臟病、產後陰道側切的恢復期)。如果性行為對人的健康有害,恐怕人類早就不存在於世了。
或許,有人要說:是過度的性行為對身體有害。如此,那怎樣才不叫過度呢?
如果僅以性行為頻繁來衡量。就我所了解的那些自稱頻繁自慰、有強迫症狀的男性,實際自慰頻率並不高,有些最多一周2次或少於。顯然,引起強迫思慮已經不是自慰行為本身了。
我前一陣就遇到一個病態地糾結於這個問題的媽媽:因為咨詢了兒子所在學校的老師說適當,不要過度,就反復追問我什麼是最正確的適當自慰?但問及她這個問題對她的意義時,她才告訴我,她年輕時曾經有一次自慰,從此以後就覺得自己的眼神都變得淫蕩了---;詢問她和兒子關系時,她說和兒子的關系其實已經很糟糕了----。這位媽媽症狀形成有其具體的心理學、精神病學的原因,固然需要專業深入的幫助,但她所強迫性反復思慮的問題,還是有其社會環境的影響---
再者,有臨床意義的成癮的第二個特征是:當事人不接受自己的成癮行為又難以自控,即有反強迫表現。正如彭教授博客所提到的:著名德國性學家歐文·黑伯樂在他的性學中使用不當的專業術語的引文:----它阻礙人們洞悉各種性行為的原因和動機----。例如,我以前曾寫過的《相對的性慾低下》,當事人的性生理反應、夫妻性生活頻率已經處於一般人的中上水平,但她主要出於夫妻關系的原因,願意求助性治療、遷就性慾亢進的老公。反之,一個把出軌伴侶說成性成癮的人,說不定自己的性慾就低下。那些給自己或別人貼上性成癮標簽的人,不妨停下來想想:
是不能接受別人說的它可能帶來的生理病痛或健康威脅?
還是不能接受自己的性沖動?
不接受自己享受到性滿足後的快樂?
不接受與自己有重要關系的人不接受?
不接受自己的性行為不被某些反性的社會群體接受?
還是從來沒仔細想過自己為什麼不接受,只是不接受自己為此的內心沖突的焦慮?以至於泛化到因焦慮而焦慮,卻早已忘卻最初為何而焦慮!
正如尊師馬曉年所言:關鍵在於個人的態度而非妻子或什麼人的態度。如果個人為此感到極大痛苦而求助,就要幫助,如同自我適應不良同性戀一樣,雖然我們已經不認為同性戀是性心理障礙,當然我們幫助也並非要糾正同性戀。所以,在橫向倡導人性、尊重自由選擇的多元社會同時,性治療機構也縱向、深入地、更針對性地幫助因性困擾而求助的人們。
性行為或性慾旺盛本身不是問題,但由於各種原因對自身的性行為的認知、情緒、意志力的難以達到協調整合才是問題;我所理解的性治療,首先關注一個完整的人而非症狀,從縱向個人成長和橫向社會環境中去完整地理解他們,從而體察他們的性困擾,包括理解他們為什麼選擇性地關注性成癮、自慰有害,以幫助他們獲得生理上、與他人關系上、與自己內心的統合平衡,實現個人獨特的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