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類的性行為除了自然性以外,還有社會性。婚前性行為絕不是個人的私事,絕不只是逞一時之快,它至少會影響對方,甚至影響後代,還會影響社會秩序。因此,不能只憑性本能行事,要自控,要考慮後果,性行為是一種責任行為,當青少年在心理成熟程度上、在獨立生活能力上還不能對這種行為負責時,就應該盡量避免發生這種行為。正如瓊·瑞尼絲所說的,或許你應該以心理‘尚未’準備好而不是以‘不想要’的態度考慮延遲性交,而且是當你們本身和你們之間的關系真的都已準備好的時候,才發生性交。
事實的確如此,許多男女青少年由於過於年輕,心理很不成熟,往往不能正確地對待和處理婚前性行為所引起的影響學習、人際關系的變化以及懷孕等問題。現代科學的確能成功地把性交和生殖分離開來,但是青少年或是由於不掌握避孕知識,或是雖掌握了知識但不能實際應用,因為婚前性行為大多是偶發的,沒有準備的,而不是預謀的,如果一旦在人際關系或懷孕等問題上發生了問題,就像長堤決了口,後果將難以收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