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敵的出現讓女人瘋狂,就算是頭號淑女,心中一樣會很冒火。但離開一個自己依然愛的男人是痛苦的,現在的女人都是及時行樂主義者,受不了這個苦。如果爭一爭比轉身走開可以少疼一點,那不妨由著性子去做。其實到了最後,爭到的爭不到的都覺得自己很滑稽,很不值。
情敵出現 要他還是要面子?
簡·愛喜歡羅切斯特爾,但是面對盛氣凌人的英格拉姆小姐,她的愛情讓位於自尊心,不戰而退。斯佳麗喜歡阿希禮,從17歲到27歲,她一直躍躍慾試,也一直隱而不發、敏而不敢、悶而不騷著。簡·愛和斯佳麗,這兩個女人一個向左走,一個向右走,反正地球是圓的,她們總有一天能在加州的某個小鎮上碰頭,她們惟一能談論的話題就是:為了面子,丟了男人,這值得嗎?
一百多年來,男人這個物種在持續退化中。三心二意,不負責任,腳踩幾條船,這樣的座右銘會讓簡·愛羞憤,讓斯佳麗罵街。面對這樣的男人,女人要是也無所為——大家都不主動打電話、MSN和BLOG,那麼連拒絕的機會也沒有,大家都扛著。這固然可說是不說話的默契,但是雙邊遊戲怎麼玩得下去?
好在愛情這種遊戲大多時候不是2P,至少3P,甚至NP。所以,要在愛情這個戰場上獲勝,條件有二:1、腿要長,不然怎麼劈腿。 2、要學會和別人分享愛情。這個分享不是大公無私地讓男人安享齊人之福,而是以分享之名,行獨占之實;在分享的掩護下,暗渡獨占之陳倉。又要會劈腿,又要有心計,這兩個條件聽起來都很自私——可是哲學家說,要獲得幸福,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:愚蠢、自私和健康。事實是,我們都這麼的又聰明又狠,只好把這幸福的G點修改一下:健康、自私和別人的愚蠢。利用別人的愚蠢,我們的愛情食物鏈才會流暢。
為什麼爭?
為了面子,丟了男人,這當然不值得。可是,為了爭氣而去爭男人,這就值了嗎?這種爭到手的男人,好處在於,他給我們一種幻覺——以為得到了這個男人就得到了愛情,證明了自己。與此相似的幻覺還有:以為得到了書就得到了知識,以為逛逛超市就是在過日子。這種幻覺很站不住腳。買書跟看書是兩碼事,逛超市和相濡以沫是兩碼事,爭他和愛他也是兩碼事。所以,有那麼多女人一旦爭到手之後,反而就不要了,踹了他。
初初一看,爭一個男人是出於占有慾和好勝心,像和小姐妹們爭奪一個好看的洋娃娃,其實是出於對人生和自我的樸素的求知慾。占有慾只是表盤上備受指責的指針,真正掌控一切的是背後的機械裝置和引擎——求知慾,一種聰明人才有的、擔心難以把握世界的、真誠又脆弱的求知慾。
爭的結局,往往是女人的漫畫。一陣哄搶之後,勝利班師回朝的是趙敏;輸了不肯走,意慾東山再起的是周芷若;一敗塗地無力回天的是小昭;造化弄人沒有資格再爭的是阿離;懦弱得不敢爭的是公孫綠萼。
愛情必須是明智的瘋狂
在男人心底,紅玫瑰、白玫瑰的概念有著經久不衰的魅力和地位,為了彌補振保的遺憾,一小部分男人成功地把兩朵玫瑰同時別在了衣襟上,這絕非危言聳聽,一三五二四六分別跟兩個女人約會甚至過同居生活的男人大有人在,男人在偷笑的時候也不禁偷偷琢磨:女人就看不出來?
當然看出來了,但離開一個自己依然愛的男人是痛苦的,哪怕他有其他情人,也願意先忍耐著;或者堅信這個男人好,所以要拼盡努力打敗情敵。現在的女人都是及時行樂主義者。
想要的都可以得到,就是不可能永遠得到。對抗永遠的寶貝就是及時行樂——應該生活得永不後悔;要讓每一刻都像最後一刻,都像是這最後一刻的重復。這是法國唯物主義哲學家拉美特裡的箴言。
這種享樂唯物主義和女人的爭氣情結不無類似,要義都在於:明智的瘋狂。瘋狂,OK,但是必須明智。這位享樂主義先驅臨死的時候說,即使再愛,愛情也終會消失,或者變做別的什麼鬼東西。可是為了少受點折磨,少生點閑氣,還是現在出發去找一個身家清白的絕對單身漢吧,沒有不和的妻子,沒有公開不公開的女友,沒有幾個讓他動心的追求者,沒有性伴侶和藕斷絲連的舊情人。和另一個女人鬥氣,大可不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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