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悲哀的一種分手,不是雙方轟轟烈烈地吵一場,不是大打出手,不是一方移情別戀,也不是大家不能結合,最悲哀的分手是無聲無息地分手。
曾經轟轟烈烈,曾經以為他是你最後一個男人。曾經以為他是陪你走人生漫漫長路的人。曾經沾沾自喜,以為在茫茫人海中終於找到他。曾經幻想和他結合,幻想和他生兒育女,連兒女讀哪一間幼稚園都已想好。曾經為他瘦三十磅。曾經為他放棄其他機會。曾經想跟他同歸於盡。曾經害怕他會給其他女人搶走。曾經在他身上留下齒痕。曾經恨他入骨。
可是,許多年過去了,已經忘了上一次親熱是什麼時候,只記得昨天又吵架。已經忘記了他給你的痛苦和快樂。已經無力去挽回。
原來,你和他,各有人生一條路要走,大家走的路並不一樣,曾經結伴走了一段路,今天到此為止。
真正失戀要經過三個階段:第一階段當然喪盡自尊,痛不慾生,聽到他的名字都會跳起來。第二階段故作忘卻狀,避而不提傷心事,可是內心隱隱作痛。到了最後階段,他的名字與路人一樣,不過是個名字,一點兒特別意義都沒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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